商都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
关于商都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
(2020年4月23日商都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
第四次主席团会议通过)
(2020年4月23日商都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
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)
商都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,听取和审议了郭永国院长所作的商都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。会议同意这个报告,决定批准这个报告。
商都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
商都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,听取和审议了郭永国院长所作的商都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。会议同意这个报告,决定批准这个报告。